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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1月13日下午,根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的浙消〔2020〕140号的通知要求,我公司组织了对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。
本次培训由总经理陈建萍主持、执行董事祝宏泉和所长叶春华进行了培训,全面解析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需要遵守的从业管理规定,重点强调了以下三方面:
一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签订消防技术服务正式合同之日起五日内,将合同信息录入“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”;
二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时,应按要求记录检测原始数据,根据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;
三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完成之日起五日内,将项目基本情况、相关原始记录表单、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等信息录入“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”。
培训过程中,大家专心听讲,认真做笔记,承诺切实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的内容,在工作中做到诚实守信、客观真实。
通过此次文件内容的宣贯,公司各部门积极应对,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,全面贯彻“公正、科学、准确、高效”的质量方针,保持判断的独立性,更好地服务客户、服务社会。